毛泽东曾盛赞“闽西土地解决办法最好”。
1928年7月初,永定暴动后,在张鼎丞、邓子恢的领导下,永定溪南区进行了土地革命的初步实践,制定了溪南区的分田方针和政策,提出了以乡为单位,抽多补少,按人口平均分配,地主、富农、贫农和中农一样分田等的土地分配原则,顺利完成了全区13个乡2万多人口的分田试验。
1929年7月,中共闽西一大通过了《土地问题决议案》,形成了一套新的土地政策。该土地决议案除了重申土地的分配应以原耕为基础,以乡为单位,“抽多补少”,按人口平均分配外,还规定:第一,要区别对待大小地主与富农,只没收富农多余的土地,不过重打击富农;第二,对于中农应采取?;ふ?,认为“中农是可以帮助革命”的、不要予以任何的损害;第三,对地主“将酌量分与田地”。从而使党的土地革命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。
1930年6月,在闽西长汀县南阳(今属上杭)召开的中共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的联席会议(又称南阳会议)上,毛泽东对闽西解决土地肥瘦之争的做法大加赞赏,并把“抽肥补瘦”原则写进会议通过的《富农问题》决议案中。自此,“抽多补少,抽肥补瘦”成为中国共产党摧毁封建土地制度、进行土地改革的锐利武器。